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2007年签订了厂房购买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价款,但是未办理产权登记,现在想办理产权登记,不能找到最原始的厂房购买合同,,现在要办理产权登记,请问 1、增值税按照什么价格交,可以按照07年购房合同价款么?2、土地增值税怎么交,土地增值额分别按照什么价格来确定?
风轻~云淡
于2019-09-17 09:18 发布 602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9-17 09:47
同学,增值税是依目前的市场价,你带合同去,看能不能依,一般不会依的。
土地无法核定的情况下,会给你估价来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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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增值税是依目前的市场价,你带合同去,看能不能依,一般不会依的。
土地无法核定的情况下,会给你估价来的同学
2019-09-17 09:47:58

你好,与对方交易的合同名称
2016-07-26 16:47:54

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 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方法可按以下规定选择其一: (一)占地面积法。
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二)建筑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1。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2。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直接成本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的直接开发成本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直接开发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预算造价法。指按期内某一成本对象预算造价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预算造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条规定,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一)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商税务机关同意。 土地开发同时连结房地产开发的,属于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房地产的情况,其土地开发成本经商税务机关同意后可先按土地整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待土地整体开发完毕再行调整。
(二)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2019-10-16 15:25:08

你好,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但如果这个1500的价格,是低于市场价的话,就还得按市场价确认收入纳税。
2020-06-18 19:02:40

你好,在签订的时候可以不缴纳,开出发票的时候再缴纳的
2020-08-04 11: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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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轻~云淡 追问
2019-09-17 11:35
何江何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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