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时,说业主本人的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只能按年减除生计费。可又来一句,业主本人工资可以扣除: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这样的两种说法不是互相矛盾吗?
莫若痕
于2019-09-24 09:13 发布 355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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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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