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靖曦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07 11: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规定: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表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明细表。
三、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请按上述规定及文件附件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略填写说明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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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的农产品在12栏,和减免表,开其他的在10栏
2019-07-14 14:28:17
你好,小规模的话没超过30万,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以及地方附加免税,印花税不免
2019-09-12 17:11:26
您好,学员,对的也减免。
2019-09-12 15:21:38
你好,
销售额填 在对应的适用税率销售额栏。按3%-1%=2%比例计税的免税额填在当期减免的增值税栏。
如果季销售额不超30万的,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在免税销售额栏。
2021-07-06 21:00:17
填写减免表,和主表其他免税12栏
2020-04-11 19: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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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7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