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名称是支票是绝对记载事项吗
爱笑的流沙
于2015-10-01 11:45 发布 3127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5-10-01 11:51
不是。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字。 支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此外,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黑墨水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是支票的收款人可以授权补记的
2020-06-20 22:20:36
不是。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字。 支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此外,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黑墨水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5-10-01 11:51:32
您好,这两个并不冲突
必须要有确定的金额,是指在银行付钱的时候,必须记载金额。在对银行提示付款前,补记金额就可以了。
2019-05-09 12:44:02
你好!支票正面时间下边就是收款人填写的地方
2020-11-16 13:46:03
您好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2019-04-19 07: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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