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第一,二季度亏损,7.8月盈利,9月亏损。本年累计盈利。 请问9月末计提依据按20000计提吗?如果第四季度亏损,累计本年亏损,那是不是多交了所得税,该如何处理呢? 本月数 本年累计 利润总额 -3000 20000 所税税费用 350(350是汇算清缴所得税数据) 净利润 -3000 1650
红豆
于2019-10-12 09:40 发布 746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12 09:50
老师,没有可弥补的亏损。相当于今年以前季报时一直处理亏损,没有交过所得税,到9月30日,本年累计利润额为20000元。9月末计提就是按20000元计提所得税,对吗?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
是按调整后的利润总额来计算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2021-05-19 19:09:12
可以通过增值税冲减抵扣来调整利润总额,同时需要增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的核定损益项目,把税务机关核定的税负数与在本年度办税政策变化和会计制度变更及调整后的影响纳税义务准确反映出来。
2023-03-07 18:21:56
通常是通过以前年度纳税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022-04-08 22:43:24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7-09-17 10:11:22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7-09-17 10: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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