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进项税额有2000 加计扣除200 无销项税 11月份 销项税1000 无进项税 12月份销项税 5000 进项500 加计扣除 50 10月份 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加计扣除200 转出未交增值税2000 贷: 进项税 2000 其他收益 200 11月份 分录 借 销项税1000 贷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 12月份 借 销项税5000 贷转出未交4500 进项税500 借 增值税加计扣 50 贷其他收益50 借 转出未交3500 贷 加计扣除 250 贷 未交3250
lazykratay
于2019-10-15 11:50 发布 69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10-15 13:05
您好,正常的进项税和销项税额还按原来的正常处理,该怎么结转还怎么结转,您加计扣除的,在实际扣除的时候,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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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kratay 追问
2019-10-15 13:44
文老师 解答
2019-10-15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