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0-16 13:25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危险品生产与储存单位中,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生产厂、专营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营业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七条  对于非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统一纳入公司安全费用计提范畴,由公司按照其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产值)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标准,分别计算全年应提取安全费用总额的下限。

你好同学都是按这个比例计算的同学
一般不转回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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