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几个问题,可能比较长,麻烦啦:一.如一个员工应发工资6000,10.17上班,其中1-7号和13号为休息日,扣款为6000/21.75*(16-8);二.试用2000,转正2500,9.22转正,2000/21*15+2500/21*6;三.第二种情况,如果是10.5转正呢?请问第一,二种算法对不对?第三种情况应该怎样算?
2501294768
于2019-10-18 11:11 发布 794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18 11:57
您好1、2中算法是对的,十月五号转正,那么十月拿2500元。因为10月1日至7日为放假。工作日从10月8号开始算,如果从10月8号以后工作日都工作了的话就拿全部正式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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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2中算法是对的,十月五号转正,那么十月拿2500元。因为10月1日至7日为放假。工作日从10月8号开始算,如果从10月8号以后工作日都工作了的话就拿全部正式工资。
2019-10-18 11:57:01
这是你们公司自己做工资表格式吧?这个应发之前才对,你这个应发需要做和税局一致那边口径这样到时候取数不会出错
2019-07-12 10:03:47
您好!一般是不算的,就是说应发是扣掉了考勤不够的部分
2018-10-16 15:05:16
如果是请假扣款,是不包含的,同学
2020-02-18 15:51:01
您好!正常是在后面才合适。
2017-11-07 16: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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