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建筑施工企业,现在报季度企业所得税,可是我们工程还没有竣工结算,很多主营业务成本不能确认,但是按照施工进度开了一部分发票给别人,确认了收入,就要预交企业所得税。按道理我们是不用交企业所得税的。现在我不知道怎么确认成本,请教老师!
小鹿bita
于2019-10-22 16:46 发布 136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祝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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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所得税税率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只在工程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按照工程结算价预缴2%(一般计税项目)或3%(简易计税项目)的增值税,和向工程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按照工程结算价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向建筑施工企业机构所在地缴纳。
2020-03-17 09:24:27
你好,你可以问问项目经理,今年可以发生多少成本,先入暂估成本,不然光收入没有成本所得税会太高。
2019-10-22 17:56:14
你好,你可以问问项目经理可以发生多少成本,先入暂估成本,不然光收入没有成本所得税会太高。
2019-10-22 17:57:34
你好,应该可填在预缴所得税额
2019-04-14 00:08:32
你好!在企业经营所在地申报。
2018-10-16 19: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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