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一式四份,我们公司的流程是李总宋总签字,然后找张处长盖章,最后交给财务。但是李总出差,所以我们财务说,让我找处长盖章,最后交给她一份就行,李总签字后直接留在他那里,所以我把剩下的3份带走了,但是我现在想想不对,李总不能只签字一份合同,4份都签,我现在怎么办。我们公司是分公司。总公司在外地,我还需要去外地吗?还是剩下的三份不用李总签字也没事?
天天
于2019-11-05 15:12 发布 1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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