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餐饮住宿收入合计200万,销项税113207.55元,若本期进项合计10万,期留抵税额15万,问:1、本期是否允许计提进项加计扣除;2、若可以,是否如以下计算: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0*10%=1万,
深院锁清秋
于2019-11-06 16:53 发布 1170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加计扣除
2、可以申报加计扣除,没有实际抵减,不用计提的
2019-11-06 16:58:37

你好,具体的是什么问题?
2022-10-24 10:52:35

你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这个满足吗
2019-12-09 10:17:41

您好!没有填错,差额是加计扣除的部分,在附表四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期末余额体现。
2020-06-01 11:08:51

这个是按销项减进项税,再减留抵的增值税,如果还是正数,计提附加税,如果是负数,不计提增值税的附加税
2019-10-18 21:58:5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