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11-07 19:16

这个也是要如实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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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是要如实申报的。
2019-11-07 19:16:13
您好 1情况一:企业与临时工属于聘用劳动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   2.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2情况二: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1.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2.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2019-03-12 20:57:12
一、“临时工工资”相关政策 2008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性支出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这里提到“受雇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应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受雇员工”是指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法律关系是雇佣人与雇工之间依口头或书面的雇佣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雇佣关系属民法范畴,劳动合同关系属劳动法范畴)。因而企业因经营需要临时雇佣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用工资单形式支付并在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l5号)第一款规定: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018-01-25 15:25:13
需要报个税,需要发票,按劳务报酬。 需要报个税,需要发票,按劳务报酬申报。
2022-04-18 10:52:35
你好!你如果工资本身是0,就不用做账了。
2019-08-01 1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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