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以上这句话如何理解租赁期和租赁使用寿命两者较为短者作为折旧期间,是这样理解吗例如租赁期是3年,使用寿命是5年,那么3年作为折旧期对吗?
韦园园
于2019-11-18 14:42 发布 4267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椒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11-18 14:44
可以这样理解,前提是你不能确定承租人在3年后会不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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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理解,前提是你不能确定承租人在3年后会不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2019-11-18 14:44:25
前提是根据乙的选择购买的设备,此过程中 甲只是提供了融资需求,设备的使用购买均由乙承担 ,所以乙还需要正常支付租金
2019-08-02 16:33:08
没明白老师所说的,是指可以折旧,租赁的下月开始,可以逐月进行折旧的?
2022-11-17 17:04:24
您好,比如一套设备,融资租赁,设备寿命5年,租赁用4年,因为没法确定4年后设备是不是归我,那就按照4年折旧。4年后,设备又还给出租方,就没我们事了。
2019-11-08 22:28:54
同学好
无法确定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022-02-02 1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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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椒老师 解答
2019-11-18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