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国税第2018年第28号公告个人应税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不需要提供发票,可以凭内部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这里所指的金额是多少?是不超过2万么?
小白
于2019-11-25 13:06 发布 812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不超过2万。
2019-11-25 13:22:13
你好,可以呀,但是金额要在起征点内,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具体金额可以询问本地税务局。
2019-11-29 09:54:42
这个起征点是500元这个,和个人交易看的是一次500元
2020-06-17 19:23:39
你好,一个月一次都可以的。
2023-04-27 16:50:15
你好,是的收据,起征点是300--500内,但是你要注意,是销售方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
2018-10-25 18:23:3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