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1-26 10:37

你好同学,需要缴纳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小兔子 追问

2019-11-26 11:11

房产捐给基金会了,还要缴纳房产税吗?具体账务处理是怎样呢?谢谢!

王超老师 解答

2019-11-26 11:29

你好同学,
免房产税的范围包括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税。
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和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或者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该征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照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者免征房产税。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对于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
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自转制注册之日(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你们目前要看当地税务局有没有给你们出台减免房产税的政策
这个是其他老师的回答
https://www.acc5.com/ask/question_2414780.html
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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