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1-26 14:21

您好,是的,按税务总局规定,需要计入综合所得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按税务总局规定,需要计入综合所得
2019-11-26 14:21:44
您好,是的,就已经不是外籍人员了
2019-11-26 14:31:17
就是一个年度类,1.1.—12.31在中国待了有没有183天。看机票就可以了呀
2019-11-26 15:23:34
您好,如果已经超过183天,境内支付的部分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征税,就是按照累计预扣法。
2019-11-26 14:24:42
59、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9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错误 60、非居民高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无境内工资薪金的,对其是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税是免税的。正确
2021-11-23 10:24:1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