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我房地产公司是由原商贸公司变更而成,补交出让金后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公司新建账套。请问,原商贸公司购置土地时上交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在房地产公司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中扣除,原交出让金不在房地产公司账套如何进行账务操作扣除?谢谢!
金色阳光
于2019-11-27 11:28 发布 92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扣除的,你计入你的开发成本和无形资产地价处理
2019-11-27 11:58:51

这个的话,是完成一个项目时,申报的。当然,收到预收款时,也是要预缴土地增值税的
2020-05-12 15:22:10

一般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为非普通保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要在1.0以下。
2、单套建筑面积要在144平方米以上。
3、实际成交价要高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
而普通住宅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小区建筑容积率要在1.0以上。
2、建筑面积要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要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1.2倍以下。
实际中各个地方的认定会稍微有些许不同。
2019-12-17 16:17:59

同学,如果你不是房开就没有土地增值税,同学。如果你是房开,多少平也要交这个税的。
2019-09-16 15:00:21

你好!这个说起来麻烦了。在税法里面也是一整章来说的。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一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以下几部分:(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第一项和开发土地成本金额之和的20%为加计扣除。
增值额末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100%未超过200%部分,税率为50%;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建议你看下税法书
2017-08-28 16:00:1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