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方让我们给制作网站,合同金额25000元,实际需要支付我们35000。签合同是公司业务员以个人名义跟对方公司的名义签的,现在要求我们开专票,打款还要打到我们业务员的个人账上,业务员再打到我们对公账上,开票要求开35000。请问老师,这是不是不合理呢,正确处理怎么做?
丁丁521
于2019-11-28 14:26 发布 835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11-28 14:28
不合理 正规的是你公司和对方签合同 签多少金额 开多少发票 款项打到你公司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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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14:28:46
收不回来,什么原因
2019-09-20 11:17:38
你们要还钱给业务员吧
2019-09-29 16:36:21
你好,你说的这个操作就可以的
2020-07-24 13:19:25
您好!如果客户必须要取得13的专票,那你们只能和客户签订代理服务协议了,也就是你们只负责联系厂家卖货给客户,从中收取佣金
2022-03-26 0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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