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淡然的冰棍
于2019-11-30 12:32 发布 1264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1-30 12:33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老师好 请问11月份采购了库存 也开具发票入账了 问
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转出 答
老师:自然人代开发票按经营所得缴纳的个税,我看备 问
同学,您好。自然人代开发票按经营所得缴纳的个税,备注栏有 “预收税款” 字样时,是否需要在次年 3 月 31 日前做汇算清缴,需分情况来看: (一)实行核定征收的:在税务代开经营所得项目发票时若已核定征收了经营所得的个税,则次年 3 月底之前无需再办理个税汇缴. (二)实行查账征收的:那么不管是否有 “预收税款” 字样,都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答
老师,是这样得,他22年做了在途物资后,应付账款也随 问
你好,那实际没有这个在途物资吗?如果是的话,借应付账款,贷在途物资。 答
合作社购买电线电缆和请的旋耕机作业计入什么科 问
你好,电线电缆是用在哪里的? 旋耕机作业的,借农业生产成本等贷银行存款。 答
公司的法人或者是股东向某一个公司购买产品,可以 问
你好,很大的公司应该可以签合同,合同是其他业务 基础,如果不产生纠纷还行,产生了纠纷就不好解决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