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一下老师,公司租赁了个人的房屋作为办公室,租金28000/ 年,税金需要公司负责承担,但是税金的发票名称是个人的,是不是不可以入账?还是说例如合同中约定租金30000/年(租金为含税金额),这样可以正常入账租赁费呢?
杨妞儿
于2019-12-02 10:33 发布 156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12-02 10:34
你们按照收到的发票上的价税合计来做账
相关问题讨论
你们按照收到的发票上的价税合计来做账
2019-12-02 10:34:33
不可以 那个约定是无效的 个税是租赁所得的人缴纳 不是支付的人缴纳
2019-12-03 22:45:07
你好,有租赁合同证明这个是单位负担,是可以入账 核算的
2017-12-14 10:07:41
你好,您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么?
2020-05-28 09:09:58
你好 意义不大 税务局会认定为是房租性质的收入 还是按照房租征收税款
2020-07-02 09: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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