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子公司的职员A来报销业务招待费,而这个招待费实际是用于总公司的项目,子公司的职工负责进行跟进(因为总公司的项目在子公司所在地),相关的报销费用是由子公司先行垫付;报销时: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那么如何可以把这笔费用挂在总公司名下的呢?账务之间如何操作?谢谢
敏儿
于2019-12-09 17:51 发布 90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2-09 17:52
可以的,你看发票开的哪个公司就是哪个公司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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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合并一笔写分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018-08-11 11:53:40
销售部门计入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2019-01-24 18:27:49
您好
招待客户发生的餐费,业务招待费,即使取得的是专票,进项税都不能抵扣 发票认证后申报做进项税额转出
分录价税合计计入管理费用
2019-07-31 10:15:55
你好,可以这样做,计入公司业务招待费
2017-07-03 15:43:35
你好,如果是招待的话,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2020-06-02 20: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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