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蒙蒙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2019-12-19 08:23
“可以抵扣的成本”指: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两方面内容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
①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③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如①登记、过户手续费和②契税。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
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vs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差异,土地闲置费不能扣除}。
②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④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⑤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⑥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①销售费用、②管理费用、③财务费用。
- - 追问
2019-12-19 09:01
蒙蒙 解答
2019-12-19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