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不得申请人申请复议. 这个是对的 那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但结果不满意,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么?
会计小白_ph533158
于2019-12-25 21:27 发布 184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前面是复议和诉讼可以选一个,不能同时复议和诉讼。后面对复议不满意 ,再诉讼,是可以的
2019-12-25 21:28:12
你好,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和《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复议机关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在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之后,同时又对申请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害作出赔偿决定。
2019-09-05 14:38:29
你好,不开庭,第三人可以参与事件处理。
2020-04-06 16:18:12
你好,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019-10-28 18:47:09
书上有原文吧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2019-11-26 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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