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时候,老账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包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余额该怎么处理?专用基金和事业结余余额该怎么处理?直接填入新帐期初数可以吗?对应的新帐科目是什么?谢谢
suny2008
于2019-12-28 07:55 发布 481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2-28 13:11
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对应内容进行核算。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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