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我画红框的这个业务,答案计算进项税抵扣时是20*40%,我理解的是这个是2018年5月购入,当月即2018年5月可抵扣60%,第13个月后即2019年6月可以抵扣40%,但2019年4月1号后就可以全额抵扣了,所以在这之前40%没有抵扣完的应该全部抵扣完?我不明白的是:这个40%没抵完的部分在2019年4月1号之前抵 不就是应该抵2019年3月的销项额吗,他放在18年13月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是2019年4月1号之前都可以抵这40%,那我做题时应该怎么区分这40%该不该抵呢?
繁荣的寒风
于2019-12-30 19:10 发布 954次浏览
- 送心意
董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2-30 20:19
您好。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剩余的40%可以在12月抵扣,因为就要销售了,在不抵扣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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