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2月,期初加计抵减有余额(20),当前也有加计抵减额,(1.5);本月进项可以抵减的是(21.5);销项50,进项15,应交增值税20-15-21.5=13.5;请问,缴纳增值税账上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5,贷银行存款13.5,其他收益-增值税抵减额21.5?这样对吗?就是说,这个增值税抵减额是当期的1.5呢,,还是期初抵减额+当前计提加计抵减-当前调减加计抵减得到的数??;到底是那个
大萍
于2020-01-06 11:24 发布 1345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06 11:41
缴纳增值税账上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5,贷银行存款13.5,其他收益-增值税抵减额21.5 是的,你少交税结转到这个其他收益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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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这个未交增值税是二级科目。
2021-08-10 12:21:36
你好!建议以上一条分录做账务处理。科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反映已缴数,贷方反映未交数。
2017-03-29 09:24:16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2019-06-27 15:26:17
您好对的,是这个意思的
2023-04-19 10:50:10
你好 如果企业在次月计缴上月的税款的话,应该是:在上月月末将应纳的增值税税款转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次月计缴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应该是选择D;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反映的是本月预缴本月的税款。
2020-02-05 15: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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