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1-06 15: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追问

2020-01-06 15:24

那我这属于哪种啊

追问

2020-01-06 15:24

是因为店关了,然后才出售资产,发现一些不能使用的报废的

轶尘老师 解答

2020-01-06 15:25

清单申报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追问

2020-01-06 15:30

老师再问下哈清单申报怎么操作?

轶尘老师 解答

2020-01-06 15:34

去税务局大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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