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老师!农民工发工资,到底是劳务所得?还是工资薪金所得? 单位招了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薪金还是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答: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我看这个文件正确应该是那个对的呢?
愿做菩萨那朵莲
于2020-01-07 20:10 发布 275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07 20:11
你好,如果你们存在雇佣关系就是工资薪金,不存在雇佣关系就是劳务报酬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如果你们存在雇佣关系就是工资薪金,不存在雇佣关系就是劳务报酬
2020-01-07 20:11:21

你和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临时工合同) 工资表入账 申报个税和社保
你和工人签订劳务合同 对方代开劳务发票入账 你们代扣代缴个税
2020-01-07 21:30:37

直接支付不用放工资里面,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存
2019-04-03 17:44:39

您好,您的问题不完整啊。
2016-12-07 22:01:34

您所述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个人承包人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该项目个人所得税实行扣缴制度,即由建安企业代扣代缴。我市规定,如建安企业能证明其是查账征收企业,能提供资料证明其能准确核算,能证明其工程中没有个人承包人的承包工程,可向项目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不履行扣缴义务(1%个人所得税),否则应履行扣缴义务。我市已发布《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建筑安装业个人承包人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的公告》(2015年第1号)对该问题进行明确。另需强调的是,该笔税款的负担人应是个人承包人而非企业,企业只是扣缴义务人。谢谢 这个是合肥地税的回复请参考。
2017-02-21 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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