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里所指的“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包含公司有少部分销售货物业务时,对应的购进货物时的进项税额吗?
随缘一夫
于2020-01-14 11:19 发布 2595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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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这个是兼营话,
2020-04-29 14:35:28
A、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B、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2019-12-24 16:15:36
允许你们按照多抵扣,多抵扣的税额=进项税额*10%
2019-07-24 15:35:27
去税务局备案看18年4月-19年3月份数据
2019-04-30 10:55:05
你好,请问抵扣率,临界点指的是什么?
2021-11-19 08: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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