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季节性停工,当月也没有生产,产生费用如何处理? 问
同学,你好 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在开工期间进行合理分摊,连同开工期间发生的制造费用,一并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答
老师,今年21年的进项税额转出,入了管理费用,(也补缴 问
转出的进项税额,明年汇算清缴时,不要纳税调增 答
老师,购买苗木,如桐花树等,苗木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 问
提供免税税率的发票 答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期末应交增值税有留抵( 问
根据以下思路正确申报计算和申报增值税就是 月末先计算 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本月进项-本月进项转出) -上月留抵 如果应交增值税小于0,是留抵税,不做任何分录; 如果大于0,需要交税就是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答
部分车间员工不愿意交社保,然后我们签了劳务合同, 问
您好,这个按劳务费来申报 答
税法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当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的抵扣率为6%时,应该如何计算价格优惠临界点,麻烦步骤详细一点
答: 你好,请问抵扣率,临界点指的是什么?
不是从2019年10月1日至今年年底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吗?
答: 你好,同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生活服务什么意思???有个文件说2019年10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是什么意思?能不能具体举例
答: 你好,就是生活服务行业,比如餐饮,广告这个行业 比如你本月进项是10万,还允许你多扣除10万*10%,不是15%
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算的10%抵减应纳税额,通达物业当月销项税小于进项税,那这个加计抵扣的金额7856.76没有用上,为什么不放在下期能抵扣的进项税里面呢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A、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B、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C、公务人员D、教师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老师能给讲解一下怎么个加计扣除10%吗?
开心每一天 追问
2020-04-29 14:51
maize老师 解答
2020-04-29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