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A、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B、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C、公务人员 D、教师
贤惠的荔枝
于2019-12-24 16:14 发布 2178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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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这个是兼营话,
2020-04-29 14:35:28
A、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B、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2019-12-24 16:15:36
允许你们按照多抵扣,多抵扣的税额=进项税额*10%
2019-07-24 15:35:27
去税务局备案看18年4月-19年3月份数据
2019-04-30 10:55:05
你好,请问抵扣率,临界点指的是什么?
2021-11-19 08: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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