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以各自收入/总收入*100%来计算各自的比例
2017-01-02 10:42:30
你好,同学。你是什么情况 下的比例
2020-01-14 16:30:54
增加比例=(今年-去年)/去年=(-116.23+5.13)/5.13=-2165.69%
2020-01-11 17:17:53
您好,110<220*70%,低于70%需要核定的
2020-05-31 20:27:37
移动加权平均法
利:更准确地反应成本
弊:计算量较大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利弊与之相反。
如果使用ERP的话,可以细分到每个供应商,成本的结转由系统自动完成。利弊都无所谓了。
2019-12-12 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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