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我家会计做账,工资,保险基数从7月份开始降到3000,但出纳这边从银行支取工资还是按3700,从7月到12月都是3700,最近才发现,这个怎么办? 1月份做账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小王
于2020-02-04 16:30 发布 999次浏览
- 送心意
宇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04 16:43
如果只是个人部分有差的话,那么在下个月的工资表里面把多扣的个人部分还给员工就好了,如果你7到12月在系统里面还是按照3700申报,那么应该把单位多交的部分和个人多扣的部分对抵下,差额再从个人工资里面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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