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货物(非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双方于当年3月18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B公司于4月28日向A公司预付货款。但A公司在4月10日就收到B公司的预付货款;A公司于5月30日发出货物。按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为( )。 A、3月18日 B、4月1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长情的帆布鞋
于2020-02-15 11:18 发布 2222次浏览
- 送心意
宫宫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1是其他应付款。2是预收销售。3是的。
2020-12-28 07:26:26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税法上认为你应该交税的时间,这个并不一定就是会计收入确认识间。你前面的表述是可以的。
2021-08-24 17:12:39
你是销售货物的预收账款吗
2020-11-19 10:46:1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020-02-15 11:18:30
以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提前收款放到预收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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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13: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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