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是19年12月底成立的,建筑工程公司,但是在成立之前以个人名义接了项目,60万,公司成立之后合同重新以公司的名义签了,一月份我们发工资把成立之前的月份的工资一次发了,每人平均都在四万以上,这种怎么处理不了个人所得税
大雁工商事务所
于2020-02-17 14:32 发布 927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2-17 14:52
那你工资计提到哪一年了呢?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大雁工商事务所 追问
2020-02-17 15:04
马老师 解答
2020-02-17 15:05
大雁工商事务所 追问
2020-02-17 15:08
马老师 解答
2020-02-17 15:09
大雁工商事务所 追问
2020-02-17 15:11
马老师 解答
2020-02-17 15:12
大雁工商事务所 追问
2020-02-17 15:18
马老师 解答
2020-02-17 15:19
大雁工商事务所 追问
2020-02-17 15:25
大雁工商事务所 追问
2020-02-17 15:27
马老师 解答
2020-02-17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