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19年11月,计提工资时,不慎输错金额,管理费用的借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都少了八千,而发放工资时应付职工薪酬的借方没错。财务报表是系统自动生成的,那个月突发很多工作,财报没检查就提交了。单位是季度申报税,且一直亏损就没交所得税。在电子税务局里申报19年第四季度财报时,是同事依系统里的财报填的,也没发现这错误,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在贷方负八千。直到20年2月末才发现。请教如下几个问题(1)在20年2月做调整分录: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付职工薪酬。同时借: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两笔调整分录对吗?(2)汇算清缴的时候,工资与净利润是依据19年12月末错误的来?还是依据管理费用调增8千、净利调减8千来算?(3)电子税务局里的19年度财务报表还未申报,是按19年12月那份错误的申报还是按将管理费用与净利润调整正确后的申报呢?(4)假如系统可以把账期调到19年11月的话,把那笔错误的凭证直接修改正确。(我以前听别人提过,跨年了还反账修改的,但不知道现在系统给不给)因疫情没有复工,所以不太方便随时进单位,我想先咨询下:在电子税务局里申报的19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可否申请
鲤鱼冬瓜
于2020-02-29 00:36 发布 2523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2-29 08:45
你好!2月份调整分录是没有问题的;汇算清缴时可以按调整后(包括8000元)数据填写;年报为保持一致一般是按调整前的数据填写;可以反结账到12月更改但是要同事申请修改12月的税务局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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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冬瓜 追问
2020-02-29 17:30
耿老师 解答
2020-02-29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