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道题没有想明白,求指教,就是 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当年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80万元,假设从2018年度结转过来未扣除的捐赠支出为50万元。 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8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万元 如何汇缴? 2019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120-50)万元=10万元 2019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120万是当年允许扣除的限额由1000*12%计算得出,为什么120还要减50呢?
水中的小鸟
于2020-03-03 11:49 发布 293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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