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问一下新出的税收政策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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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05-04 15:55 发布 92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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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了。。。。。。。。。。。。
2016-05-04 21:24:35
什么问题?
2016-05-04 13:59:54
你好,如果你们认证了的话需要做转出。
2019-07-24 18:05:01
借,原材料65×3200
贷,银行存款
不抵扣进项,按总金额计入原材料成本处理
2022-01-29 11:37:47
你好,是的,普票不能抵扣进项
小规模什么票都不能抵扣进项
2020-04-19 16: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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