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企业在19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物业费,以及从供应商处采买物品,还没有付给供应商款项也未取得发票,能否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如果取得发票还没付钱又能否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呢?
小鱼儿
于2020-03-16 16:30 发布 502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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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在5月51日前取得发票并付钱才能在19年税前扣除
2020-03-16 16:31:40
去税局修改之前纳税申报表,纳税调减,
2020-04-24 14:52:14
同学你好,这种情况的话,对贵公司去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没有影响。
2021-05-31 22:20:57
您好,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不需要调增,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可以追加到以前年度调减
2019-05-21 10:57:17
你好!这种建议你就做到本年度.不然就要重新申报之前的年报了
2019-05-21 16: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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