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产品所用原材料委托B企业加工,B企业属于专门从事加工业务的企业。 6月8日A公司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24 900元,应付加工费为3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 6月17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另支付往返运杂费6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均未结算,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价格; 6月23日将加工收回的物资投入生产甲产品,此外生产甲产品过程中发生工资费用9 000元,福利费用1 750元,分配制造费用10 600元;6月30日甲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7月12日将此次生产的甲产品全部销售,售价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产品消费税税率为10%。货款尚未收到。A公司、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运杂费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要求: 另支付往返运杂费60元(不含增值税) 做支付运费这笔分录的时候不扣税吗?
小娇
于2020-03-23 12:01 发布 171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支付运费这是计入你成本,处理,明确 说了60是不含税的金额。
2020-03-23 12:04:32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5-10 19:34:09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6-23 09:44:41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3-27 10:10:08
1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贷原材料300000
2022-04-08 14: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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