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20-03-25 12:24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关于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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