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筑单位,以42万卖掉了一套外地2013年的门面房,2019年12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今年1月份我单位按5%在外区预缴了增值税,其他税也一并交了,买方在2019年12月预付17万,剩余房款今年3月20日银行贷款支付,我单位已收齐房款,我想咨询老师,从开始到现在,这笔业务里有关折旧,清理,增值税,收入,这些我该怎么做会计处理?谢谢。
动人的羊
于2020-03-26 12:25 发布 404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3-26 12:54
你好,固定的原始入账价值和累计折旧是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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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固定的原始入账价值和累计折旧是多少了?
2020-03-26 12:54:11
您好,这样处理没问题的。
2017-12-23 18:46:55
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预缴的税款填入主表的分次预缴税额栏即可。
2018-06-19 16:07:24
您好,9月份可以按一个月摊销房租,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1070,贷: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 1070,付房租的款您把您的银行卡的付款明细打印出来,作为已付款的证明即可。
2016-11-18 18:24:29
您好,按包括免租期按月摊销。开票正常纳税
2019-09-24 08: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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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的羊 追问
2020-03-2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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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