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不是说旅游服务业的销售额等于全部价款加上价外费用减去住宿费等费用,这个销售额不是为了计算销项税吗?那为什么在做会计分录确定销项税的时候没有减去相关费用?如题: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组织旅游团赴云南旅游,收取含税旅游费318000元,替旅游者支付的住宿费、门票费、餐费等共计2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上述款项均已支付。 借:银行存款 3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2000 贷:银行存款 212000
三明治可好吃了
于2020-03-26 23:34 发布 152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3-26 23:35
你在确认收入的时候是按正常确认销项税哦,如果说你要享受这个差额计税,是到期末的时候再来调整,你应该交的增值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
2016-12-14 07:25:43
你好,对的,是这么做的。
2020-11-29 15:10:26
一般纳税人劳务费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会计分录如下1: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是结转其主营业务成本,则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
2023-09-12 10:36:43
你好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2020-08-07 16:04:56
你好,同学。收入和成本都是不含增值税的
2021-03-27 13: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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