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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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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增值税税法里面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的是因企业自身管理不善或因行政性罚没等造成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020-03-28 21:12:11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非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因此,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果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请给我5星好评,谢谢您了
2018-11-30 20:50:11
自然灾害的非正常损失不要进项转出~管理不善的才要进项转出
2015-11-03 15:20:43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属于税法规定“非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故,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16-09-28 06:11:37
你好,自然灾害,进项无需转出的。
2019-05-26 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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