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9-28 06:1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属于税法规定“非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故,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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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只有“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属于税法规定“非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故,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16-09-28 06:11:37
你好,增值税税法里面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的是因企业自身管理不善或因行政性罚没等造成的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020-03-28 21:12:11
是的,非正常损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自然灾害不用进项税转出
2018-12-21 11:23:28
你好,自然灾害的不用转出,其他的非正常损失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2016-08-08 11:58:07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自然灾害的不需要转出
2022-03-31 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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