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羽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3-29 07:42

你是指逾期抵扣吗?

凡间 追问

2020-03-29 07:43

是的老师

羽飞老师 解答

2020-03-29 09:5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公告规定:从2020年3月1号起,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政策原文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

羽飞老师 解答

2020-03-29 09:5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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