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多计提了增值税附加的税金500,2020年3月发现需要调账冲回,账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500 贷:以前年度调整 -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 请问这样的账务处理正确吗?谢谢老师
热心的嚓茶
于2020-03-31 16:21 发布 1207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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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4-03-27 13:54:32
可以,可以这么做,可以
2020-03-31 16:24:22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2-04-10 16:06:48
你好,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缴纳的城建税呢?
2022-01-12 16:56:20
当纳税人忘记计提上一年度第三季度的附加税时,在新的一年应该如何操作?首先应将去年的累计损益调整为以前年度(即包含未计提的附加税),以借方形式记账;其次将上一年度未计提的附加税做出计提,以“贷”方形式登记,科目编码为“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做完这两步操作,就可以正确处理去年未计提的附加税了。
2023-03-08 16: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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