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3-31 20:25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执着的眼睛 追问

2020-03-31 20:35

公式是什么呢

陈老师 解答

2020-03-31 20:38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无公式
2、需要纳税时的公式如下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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