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为什么使得积极财产减少?比如处分(转让)房产,获得了对价或者债权,也不断断定积极财产就减少了。如果设立担保物权,物权行为也没有使得积极财产的减少啊,怎么理解?
三一
于2020-04-02 11:17 发布 1841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04-02 11:35
积极财产(物权)的减少,指的是物权的减少
物权有物的属性
相关问题讨论

积极财产(物权)的减少,指的是物权的减少
物权有物的属性
2020-04-02 11:35:38

你好
1抵押严格些
2.是抵押
三、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2021-06-24 15:49:07

你好
1抵押严格些
2.是抵押
三、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2021-06-24 15:49:12

你好,是的,属于转让财产所得
2019-05-18 11:18:20

你好 您是专门收债公司
还是只是一两次债务转移呢?
2021-07-23 10:22:4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三一 追问
2020-04-02 11:44
钟存老师 解答
2020-04-02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