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20-04-02 14:46

其实这个的话,主要是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问题。
子公司的话,是独立的法律主体,是单独申报各种税收的;而分公司的话,不是单独的法律主体,所得税等的话,是由母公司,统一汇总申报的。当然,有单独开票权的分公司,增值税自己申报。这一点,比较特殊。
母子公司的盈亏,是不能相互抵消的。
而和分公司的话,是汇总计算盈亏的哦

紫苏 追问

2020-04-02 14:56

1.我补充一下,我说得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2.从2019年7月起,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不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因为分公司并不是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

想问,那子公司的话是不是可以享受呢?

3.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盈亏也可以相互抵消吗?

4.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例如总公司亏损,分公司盈利,分公司是否需要为总公司债务负责任

5.同问题4,如果是母子公司对于这种债务问题的承担又有什么不同?

许老师 解答

2020-04-02 15:02

子公司的话,只要满足小微企业条件,是可以单独享受的。
无论独立核算与否,分公司的盈亏,都是并入总公司,进行计算交税的。
承担债务的话,是肯定的,因为它们,是一个整体。分公司,没有单独承担债务的能力,都是合并对外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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